1.组织起草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DG视讯,、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全市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广电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博、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6.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7.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全市生态休闲养生经济的发展。协调推进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和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以及体育投资管理工作。
8.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DG视讯,,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9.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性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0.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
11.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监管、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2.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工作。负责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管理健身气功。
13.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市性、跨区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承担市本级并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行政澳门DG视讯,许可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广电旅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和广电旅业安全监督管理。
15.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文广旅体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丽水市文化馆单位、丽水市博物馆(挂丽水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丽水市图书馆和丽水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市文广旅体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广旅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市文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7797.33万元。
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收入预算27797.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516.96万元,增长94.7%,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丽水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财务账套并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预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81.62万元(上年结转260.68万元),占62.5%;政府性基金收入10415.7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37.5%。(三)关于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支出预算27797.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516.96万元,增长94.7%,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丽水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财务账套并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6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40.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396.72万元,占19.4%;日常公用支出802.28万元,占2.9%;项目支出21598.33万元,占77.7%。
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97.3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7381.62万元、政府性基金10415.7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6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40.45万元。
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81.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07.92万元,增长39.4%,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丽水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财务账套并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预算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11.47万元,占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26万元,占2.9%;卫生健康支出390.14万元,占2.2%;城乡社区支出4281.74万元,占24.6%。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596.73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全域旅游发展经费,“丽水祥龙闹元宵”舞龙灯彩巡游活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1118.37万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新馆购书费、全民阅读、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艺术发展经费的项目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3120.76万元,主要用于市文化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文化活动项目、维护费(城市管理)等项目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37.02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的项目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534.18万元,主要用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浙江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瓯江文苑房租,丽水市本应急广播平台运维项目,文旅政策奖补经费等项目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334万元,主要用于市博物馆文物保护,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1822.94万元,主要用于市博物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2025年中央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维护费等的项目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187.47万元,主要用于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运行维护等的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57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4.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2.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保险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1.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工伤、失业等保险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9.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0.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369.6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花园路商务酒店招商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912.09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南明山保安保洁绿化项目,设施维修维护,花园路商务酒店品牌奖励项目支出;市博物馆房租(付旅司)的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539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80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415.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615.71万元,增长478.7%,主要是增加市本级瓯江文苑PPP项目及浙江省丽水市图书馆新馆(PPP基建)项目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0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10358.71万元,占99.5%。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57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0358.71万元,主要用于瓯江文苑PPP项目(基建),浙江省丽水市图书馆新馆(PPP基建),丽水市处州府城墙之行春门段城墙抢险修复与加固提升工程项目支出。
市文广旅体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43.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澳门DG视讯,务接待费预算13.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19.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来调研指导、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丽水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财务账套并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接待费指标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5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丽水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财务账套并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原有业务用车一辆,并入后202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5年市文广旅体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49万元,增长12.5%,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丽水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财务账套并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2025年市文广旅体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3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1.4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文广旅体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2025年市文广旅体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1598.3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建设支出(款)其他城乡社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